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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自由時報記者林嘉東/基隆報導〕這樣能看嗎?基隆市賴姓男子不准王姓女友分手,追出家門將王女撲倒在地,從她背後熊抱,還使出「剪刀腳」交叉盤住她的腰,以無尾熊姿勢夾抱長達半小時,路人圍觀、警方相勸,男子反而夾抱得更緊,還大叫「我不要分手!」簡直耍無賴,2警勸導無效,只好使勁扳開他手腳,王女才擺脫糾纏。

警使勁扳開 王女才脫身

王女事後提告,基隆地院依傷害、強制罪,判賴男應執行拘役15天、緩刑2年。

去年12月,42歲賴男不滿小他1歲的王女交往一年多後提議分手,他從桃園住處跑到基隆市王女租處,吵著要復合,時值深夜,因賴無處可去,王女同意讓他留宿一晚,但隔天王女不願與賴男回桃園老家,2人又吵起來。

還嗆「看妳往哪裡跑」

王女見賴男執意要帶她回桃園,又趕不走賴,連外套都來不及穿,就穿著單薄的衛生衣逃離家門,王女剛下樓跑到馬路,賴男就追上將她撲倒在地。

王女倒地本能以雙手撐地,造成手指受傷,坐在地上喊疼,賴乘隙起身,坐在她後方,雙手熊抱,怕王女再跑,用雙腿緊夾她的腰部,宛如人肉五花大綁,還嗆「這下看妳往哪裡跑?」

王女拜託路人報警

王女雖41歲,但保養得宜,且胸圍傲人,被賴男當街緊夾,酥胸微露,路人見一對男女當街糾纏,紛紛駐足圍觀,王女一直要賴放她走,賴就是不同意,2人在路旁糾纏了半小時,王女無計可施,最後只好拜託路人「請幫我報警」。

基隆市警二分局信六路派出所警員陳敬隆、李侊達趕抵,見有不少人圍觀,有路人斥責賴男「天氣這麼冷,她只穿一件衛生衣,你這樣緊緊夾住她,也不知『見笑』(台語:羞恥、丟臉)」,也有人諷刺「要抱回家抱,別當街這樣抱,很難看!」

員警也勸賴放手,賴不聽,反而夾抱得更緊,警員看他實在不像話,七手八腳將他扳開,帶回派出所。

王女一進警所,劈頭就罵「我要告他…」,冷靜一些後透露,2人在網路上認識,交往一年多,因個性不合,她想分手。


以下文章來自: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熊抱女友拒分手-當街耍賴半小時-221025240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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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張志新緩祭困志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